【20171123活动通知】企业入职及试用期管理的常见问题

发布日期:2017-11-10
前言

        近期,接连几次讲座都和HR日常工作紧密相关。《劳动合同法》实施以来,越来越紧固化的劳动关系让企业不得不在入职源头就谨慎对待。那么在员工入职期间如何规范?要注意点什么?常见的误区在哪里?如何用好试用期?试用期录用条件如何设置?试用期考核如何做?……

       为此,协会携手新区劳动仲裁院,请来了金桥派出庭负责人叶昕老师,和大家就这一热点进行培训,帮助企业预防和处理劳资纠纷,促进各企业相互交流、互享经验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。

       机会难得,欢迎您带着问题准时出席!

 

时间

11月23日(周四)  下午13:30--16:00

 

地点
金桥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楼多功能厅(新金桥路230号5号楼)
嘉宾介绍

   叶昕老师,现任浦东新区劳动仲裁院金桥派出庭负责人,已在仲裁岗位从业近十年,工作至今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三千余件,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。

 

课程大纲

一、企业在员工入职过程中的常见误区

(一)招聘信息设置及招聘过程中应避免的问题

(二)入住前体检和入职后体检的取舍

(三)员工信息收集及审核

1、入职申请表的设计

2、劳动者在入职环节提供的常见虚假信息及应对措施(虚假个人身份信息、虚假学历、虚假工作经历、虚假婚姻及生育情况、虚假的无犯罪证明、虚假的离职信息)

3、员工提供虚假信息、不实陈述的处罚措施,据此解除劳动关系的除斥期间

(四)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常见问题

1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常见损招及应对措施

2、约定劳动合同特殊条款的注意事项

3、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应对措施

(五)入职培训及企业规章制度的告知

(六)入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其他问题

二、企业对于试用期管理的常见问题

(一)企业在试用期管理过程中的的常见误区(口头约定试用期、超期约定试用期、随意延长试用期、重复试用、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、试用期未缴纳社保、试用期内随意解雇、未书面约定录用条件、未注意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雇的时间节点)

(二)以员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关系需满足的要素

1、岗位对应的录用条件

*设置录用条件的原则

*设置录用条件的常见错误

*设置录用条件应把握岗位核心要素

*可以列入录用条件的其他条款

2、合法有效的试用期考核制度

 *试用期考核制度的设置

*试用期考核过程中的常见问题

(三)员工在试用期内患病或工伤的应对-试用期中止

 

报名方式

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回复单位名称、参会人姓名、联系电话(限协会会员单位)

1、报名点击:我要报名

2、关注微信公众账号——金桥劳动人事协会,直接回复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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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电话:021-58349393